广安通过一批人事任免

川观新闻记者 邓涵予

8月30日,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,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。具体如下:

根据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旭东的提名,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免去:

唐伦平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

胡成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;

陈爱华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;

杨昌礼的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。

任命:

王德育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;

胡成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;

陈爱华为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。